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妇女联合会、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2019—2020年山东省“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底全省农村5%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一半以上村庄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到2020年,全省农村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村村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意见》提出,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美在我家”主题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广大农村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改变家庭环境卫生入手,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培养良好家庭卫生和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
创建指导标准包括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四项内容。《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家庭生活习惯等实际,在摸清农村常住庭院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先行、先点后面的原则,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村户开展示范创建,并逐步全面实施。省里将对开展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扬鼓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