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季开学后在校师生饮食安全,3月4日-6日,泉庄镇食安办联合食药所对辖区内食堂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逐一检查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操作间环境卫生、食品贮存、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等情况,并对购进的肉制品检疫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明以及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台账管理进行了重点督导。
检查中,督导检查组详细了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齐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