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同审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建章立制夯实制度建设基石。2020年先后印发《诸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诸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诸城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目前新制定出台《诸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市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政府决策行为规范、合法、有效。
(二)实行常规审核与专项审核相结合。一是在常规审核工作中,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审查工作程序,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送审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保障常规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资深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工作。二是在专项审核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紧扣当前中心工作主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度协调,及时修改废止完善现行文件或合同中与上位法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与时代要求不适应的内容,助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重大行政决策4件、合同46件,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议题147件,审查部门和镇街园区备案规范性文件24件。
(三)坚持程序和内容并重。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共收到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其中7件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印发,4件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对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范性文件质量进行了严格把关,做到了积极主动沟通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同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通过合法性审核促进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了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市镇协同打造广角审核模式。为规范各镇街园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2020年6月,诸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诸法办法[2020]6号),对镇街层面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实现了合法性审核工作纵向全贯通。去年以来,各镇街共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审核的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管理、民生保障、政务管理等多个领域,涉及以上领域的占比约81.2%;审核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党组扩大会议议题及其他文件涵盖领域广泛,涉及多层次事项。
(五)以法辅政显现新成效。2019年,市司法局共提出文件、决策审核意见建议160余条,2020年提出了100余条,较2019年下降约38%,文件、决策草案质量明显提升,制作和送审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主要问题集中在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合同条款表述不恰当等。对部门、镇街园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纠错率5.4%,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李涛) |